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

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

法規名稱:.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. 公發布日:. 民國 99 年 03 月 04 日. 修正日期:. 民國 108 年 08 月 01 日. 發文字號:. 臺教師 (三)字第1080081911B號 令. 法規體系: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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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臺人二字第 0990024237C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臺人二字第 1000033722C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臺人二字第 1010227374B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 1020156883A

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一、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教師專業

各主管機關(單位)別推薦名額各主管機關(單位)別推薦名額
新北市 17 花蓮縣 2
臺北市 17 澎湖縣 2
臺中市 14 基隆市 2
臺南市 8 新竹市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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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臺人二字第 0990024237C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臺人二字第 1000033722C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4日臺人二字第 1010227374B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8日臺教師一字第 1020156883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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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1021118 教育部102年11月18日臺教師(一)字第1020156883A號令修正發布第4點、第6點,並自 103年01月01日生效 一、 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教師專業精神,特訂定本要

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一、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教師專業精神,特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本要點表揚對象為現任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包括獨立進修學校)及幼稚園,未曾獲頒本獎項之現職編制內各類合格專任教師、運動教練、軍護人員、校長及園長。

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修正規定 一、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教師專業精神,特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本要點表揚對象為現任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包括獨立進修學校)、幼稚園、本部輔導之海外臺灣學校及

修正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」 一、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以臺教師(三)字第1080081911B號令 修正發布。 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

  •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
  • 師鐸獎評選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 (草案)
  • 國立曾文農工全球資訊網
  • 有關110年師鐸獎推薦事宜,請依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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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 一、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教師 專業精神,特訂定本要點。 二、本要點表揚對象為現任公私立各級學校(包括獨立進修學校)、幼兒園、本部輔導之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現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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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9年3月4日臺人(二)字第0990024237C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0年3月18日臺人(二)字第1000033722C號令修正發布 一、教育部(以下簡稱本部)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,提振教師專業精神,特訂定本要點。

同仁如有推薦人選,請於110年1月29日前將資料送至人事室,逾時不候。. 1) 附件3-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修正規定.pdf. 2) 1100105教育部函.pdf. 3) 1100111國教署函-初審與推薦事宜.pdf. 4) 附件1-填寫範例.pdf. 5) 附件2-推薦表.pdf. 01-15 國民旅遊卡Q&A-109年12月修訂

主旨:有關110年師鐸獎推薦事宜,請依「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」及說明事項辦理,並請踴躍於110年3月19日(星期五)前將推薦資料逕送鹿峰國小彙辦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5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9018832